危险品运输的潜在危险
距离我们每一个人并不遥远,
在日常生活中,
(相关资料图)
因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而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3月2日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支队执法人员在S260线K134+500M路段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粤H*轻型栏板货车使用大型槽罐运输成品油,司机叶某现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经调查得知,
司机叶某驾驶的粤H*轻型栏板货车
运载着1800升0号柴油,
打算从鼎湖区永安镇永顺街出发,
前往永安镇河堤附近工地
为工地挖掘机加油。
车上的柴油
均从中国石油鼎湖永安加油站购得。
叶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执法人员对粤H*轻型栏板货车采取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作进一步调查。
据统计,今年以来,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支队
已查获涉嫌无证经营危险品
货物运输车辆案4宗,
有力震慑了
辖区内的危险品非法营运行为,
接下来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
将继续严查“两客一危一货”
及交通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运输市场守法有序经营。
知多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品运输被俗称为“移动的炸弹”,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性质恶劣重大事故。
资料来源:肇庆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