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行长同日辞职!中信银行近日发布的两则人事变动公告引起了不少关注。一则公告称,朱鹤新因工作安排需要,辞去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自2023年4月17日起生效。朱鹤新辞任后,不在中信银行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另一则中信银行的公告显示,4月17日收到本行行长方合英的辞呈,方合英因工作安排需要,不再担任本行行长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方合英的辞任自2023年4月17日起生效。
据悉,方合英将继续担任中信银行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和中信银行控股子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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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信银行董事会选举其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方合英为董事长,自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在此之前,中信银行董事会同意指定方合英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朱鹤新辞任生效之日起,至方合英正式就任董事长之日止。
此外,中信银行董事会聘任其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行长刘成为行长,将自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在此之前,董事会指定刘成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方合英辞任行长生效之日起,直至刘成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
早前公开信息显示,上海证券交易所曾于3月24日向中信银行致审核问询函,提出现任副董事长、原行长方合英于2020年12月起担任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中信银行说明高管在控股股东兼职的整改情况,是否符合人员独立性要求。
中信银行本次高层人事变更是否因“高管在控股股东兼职”?4月18日,《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向中信银行董事会秘书求证,中信银行董事会秘书以“不太适合直接对外发声”为由,未回应记者的采访问题。
据中信银行3月23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自2020年3月起朱鹤新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同时担任中信缅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信集团(缅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合英出生于1966年,在银行业深耕超过三十年,现任中信银行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早期,方合英曾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并于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任总经理助理等。随后,方合英任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行长、杭州分行行长、中信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副行长、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23年4月,方合英任中信银行行长。
2020年12月起,方合英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起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同时担任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中信银行总资产规模超过8.5万亿元;营业收入达2113.92亿元,较上年增长3.34%;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621.03亿元,较上年增长11.61%。截至2022年末,不良贷款余额652.13亿元,不良贷款率1.27%,不良贷款连续两年实现量、率“双降”,拨备覆盖率上升21.12个百分点至201.19%。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