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名已婚妇女
用各种渠道认识单身男子
(资料图)
谎称自己可同他人结婚
半年内骗得5名男子
共计75万余元
近日,翔安法院发布了一起已婚妇女骗婚案,判决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责令邱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特区新闻广场》
邱某是如何布下“甜蜜陷阱”的?
以结婚彩礼、亲人生病为理由
骗走8万余元
2020年8月,邱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与被害人阿强(化名)相识,在已婚的情况下,仍谎称自己可同阿强结婚,多次以结婚彩礼、亲人生病等为由向阿强索要钱款,结婚心切的阿强没多想就答应了。
期间,为了取得阿强父母给阿强存的“老婆本”,邱某和阿强甚至找办理假证的人办理了假结婚证。阿强被骗8万余元后,才幡然醒悟,要求邱某退款,然而邱某已将诈骗所得钱款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后
邱某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认识几天后就表示要结婚
骗走20余万元
2020年10月中旬,邱某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饮料店与被害人阿城(化名)相识,几天后邱某来到阿城家中,表态要跟阿城结婚,这让阿城很高兴。
“我想嫁给你!”
“你看中我哪一点?”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对我那么好”
……
几天后,邱某便以
结婚彩礼、生意周转等理由
骗走了阿城20余万元
“我以为她是我的未婚妻,我才把钱给她,不然肯定是不可能给的。”事后,阿城对办案人员说。
半年“结婚”5次
共诈骗75万元
警方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间,邱某在翔安通过朋友介绍、婚恋网站或者QQ群等方式认识单身男子,在已婚且无还款能力情况下,谎称自己可同他人结婚,半年内骗得5名男子共计75万余元,并将骗得钱款用于赌博挥霍等。
随后,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邱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多次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邱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婚前给予交往对象大额钱款一定要慎重,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结婚心切的心理,假借婚前必须支付彩礼、购买“三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及其家属大额钱款,如果对方刚见面不久就要求结婚付彩礼,更需提高警惕,莫让“爱情”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