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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合规,所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发现有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董事会予以聘任。 独立董事:王宝荣、齐政、方建华